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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拨打报案电话:平安:95512
人保:95518
二、填写出险通知书
通知书也就是索赔申请书。由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指导报案人当场填写,对于其它方式报案的,在事故查勘、核定损失时,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填写。若被保险人是单位的,还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核定损失
因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,应当尽量修复。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,确定修理项目、修理方式和费用。若客户自行修理,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。
四、提供理赔单证
保险合同规定,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,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有关必要单证。
1、交
通 事 故 的 必 要 单 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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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方肇事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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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车损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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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受伤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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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死亡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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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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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认定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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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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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书或判决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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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、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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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驶证、驾驶证、车主身份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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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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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、出院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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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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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费用收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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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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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鉴定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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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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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补助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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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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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、销户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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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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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对方的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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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赔偿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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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车辆被抢事故的必备单证及获取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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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证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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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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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报案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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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交警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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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未破获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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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侦破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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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档案封存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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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车辆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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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路费报停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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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路费征收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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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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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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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置附加费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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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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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益转让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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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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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车原始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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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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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套车钥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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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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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确认赔偿金额、领取赔款
被保险人提供齐全、有效的理赔单证后,保险公司即根据条款、单证进行赔款理算,然后向被保险人说明赔偿标准和计算依据,若被保险人对赔款没有异议的,即可领取赔款。一般情况下,赔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,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。
注:凡在我公司承保的客户可享受一站式服务,直接定损理赔,无需垫付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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